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40号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(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)规定,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东阳市红丽工艺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.docx
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