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常务(市长办公)会议纪要〔2016〕9号、〔2017〕10号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〔2018〕103号精神,以下房产所在的1宗地属1999年1月1日前占用的土地,经调查确认四至清楚,现予以公告(15天)。原东阳市公房办公告〔2022〕第4号同时作废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市公房办(行政中心主楼0218,电话:86655125)反映。
东阳市公房办
2024年4月22日
序号 | 单位 | 坐落地址 | 建筑面积(㎡) | 土地面积 (㎡) | 用 途 |
1 | 东阳市民爆物资有限公司 | 东阳市吴宁街道南新巷2号 | 1511.00 | 606.41 | 机关团体用地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