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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9日,市民去东阳市××镇××景区游玩,市民租了景区的代步车,租车费用是290元,但别人只要支付150元,市民要求退差价,对方不同意,市民诉求是要求退差价140元。

发布日期: 2025-11-17 12:48 来源: 12345(8890)话务平台 字号: [ ] 浏览次数:
事务编号JH30DH2025110986128402事务类型?事务效能
来电时间?2025-11-09 15:49:23答复时间?2025-11-14 18:41:45
来电内容11月9,市民去东阳市××镇××景区游玩,市民租了景区的代步车,租车费用是290元,但别人只要支付150元,市民要求退差价,对方不同意,市民诉求是要求退差价140元。
办结情况?已办结?
答复内容?收到反馈后,对接景区开展沟通了解,景区对您不好的游玩体验表示歉意,景区表示愿意退还给您100元的差价。